在說“搶”玩具之前,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容易發生爭搶行為這個階段的小朋友發展特點。
孩子的自我意識發展從18個月萌芽。自我意識開始發展是人開始邁向成為一個真正獨立個體的里程碑事件。孩子在自我意識尚未完全形成之前,你我不分,看到的東西就要立即去拿,物權意識還沒發展,不懂什么叫分享。這個階段最大的特點是,看到的東西都認為是自己的,入眼的好東西都想擁有,沒有邏輯關系,行為在前,思維在后,不懂啥叫策略,也不想交朋友。說到這里,大家可以理解兩歲以上孩子“搶”玩具這樣的現象了吧。
我們常常說任何問題出現時,都是一個絕佳教育機會,關鍵在于教育者怎么做,我們到底想讓孩子學會什么?
在孩子發生“爭搶”行為的那一刻,或流露出想要的表情時,我們常常看到有的家長按捺不住立即介入幫助孩子搶玩具,一個學習社交技能、社會秩序、培養情商和增進親子關系的機會就此錯失。有時候,這些幫助行為又會觸碰到家長自己的情緒按紐,伴隨著主動搶和被搶一方家長的心理落差,導致一方或雙方情緒失控從而升級為大人間的矛盾沖突,留下兩個小孩在一旁或觀戰、或莫明其妙、或驚嚇。總之,孩子都在旁邊經歷、學習、模仿。
當2-3歲的兩個孩子出現想要同一個玩具時,作為家長,我們可以做些什么呢?
1、鼓勵孩子大膽告訴對方小朋友自己的需要,或者用其他玩具去作交換,如果對方不同意,那我們引導孩子接納這個現實,陪伴ta一起等待,或轉移注意力,先去玩別的。
這樣做,我們的孩子將學會敢于說出自己的要求,創造性的解決問題,接受不同的結果,用不同的方法處理自己的情緒,不對結果耿耿于懷。情商提高那是這樣處理的必然結果。
2、用語言輕柔地告訴孩子,按照秩序,先來后到,學會等待,如果此刻孩子哭,我們接納他的情緒,不批評不制止,但哭也要等。這樣做,我們的孩子將明白哭解決不了問題,事情有它的規則,不是自己想怎樣就怎樣,不開心哭一下是可以的。
學會理解和尊重規則,不僅能讓孩子成為一個有修養的社會人,更重要的是成為能在社會環境中安全生活的人。
3、如果自己孩子的玩具被更強勢一方孩子搶走,導致孩子委屈哭泣,我們第一時間接納孩子的情緒,可以抱抱ta, 給予情感上的安慰。待孩子情緒平復以后,可以問孩子是否想把玩具拿回來,如果孩子表示想,那家長可以教給孩子如何禮貌而堅定的去拿回自己的玩具,不需要在行動上去幫助,只需要在心理和精神上支持,默默站在ta身邊,讓ta自己想辦處理,去做自己就行。
這樣做,我們的孩子將有可能成為一個可以自由表達情緒的人,一個知道邊界的人,一個堅持和實現想法的人,一個敢于面對沖突的人,一個勇敢的人,一個知道無論ta成功或失敗,家長都會支持ta的人。
4、如果兩個孩子都比較外向勇猛,真的爭搶起來了,此刻是最考驗家長的時候。我們在一邊先給自己10秒鐘觀察,在這個力量的抗衡中,不管是搶到的一方或被搶到的一方都可以體驗和學會很多。如果家長觀察事態太過暴力,會造成身體傷害,那我們立刻介入分開。如果只是小朋友小打小鬧,那讓孩子們在此刻體驗一下成功或失敗的滋味對孩子有什么壞處嗎?這就是他經歷的真實的人生啊。孩子的學習、接納和承受能力遠比我們想象的強大,往往不能接受現實的不是孩子,而是家長。通常情況下,孩子自己處理沖突時,他們都會在爭斗中找到平衡和最智慧的方法解決,皆大歡喜。
如果將教育的場景切換到家里,我們能夠做些什么,讓孩子能夠更好的從自然人向社會人過渡呢?
首先在家里和孩子做游戲的時候,可以嘗試輪流玩玩具的規則,從日常點滴開始培養孩子的規則意識。另外,我們還可以為孩子準備自己的小抽屜,小箱子裝自己的玩具和物品,保護和建立孩子的物權,當孩子自己的物權得到尊重,他也會慢慢的尊重別人的物權。最后,我們想讓孩子成為什么樣的人,首先家長自己成為那樣的人,最好的教育就是言傳身教。
到了三歲,孩子的自我意識發展更進一步,也有了更強的自我保護意識,體能更好,所以三歲以上的孩子發生真正意義上的爭搶可能性會大一些。但通常在兩歲左右的時候,肢體接觸不會太多,萌寶寶更多是用眼神、表情和小幅度的動作表達想要玩具。
身為父母,我們努力為最心愛的孩子創造安全無憂的成長環境,成為自己理想中的那個人,但養孩子的過程通常有太多的突發和不可設想情況令我們措手不及,情緒失控,這個情緒可能指向自己的孩子,也可能指向他人。孩子借我們的身體而來,但只屬于ta自己,并最終成為ta自己,請相信孩子的智慧。教養孩子的過程是一個特別需要覺知的過程,也是家長重新自我探索和發現自己的過程。
(供稿:張潔瓊 校對:張潔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