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安州區實驗幼兒園,兩歲多托管幼兒被老師超10倍劑量服藥》一文在網絡傳開,稱“該幼兒園老師受小朋友楊楊(化名)家長委托喂藥,結果錯把3.5毫升的劑量喂成了35毫升,導致孩子嘔吐”。
楊楊母親朱女士介紹,因為孩子感冒,15日孩子奶奶送其上學時,帶去了鹽酸丙卡特羅口服溶液,委托老師喂藥。當天17時許,她接孩子放學時,發現孩子臉色不對,便向該班班主任高老師詢問,高老師表示沒給孩子喂藥。
“隨后,我找到生活老師取回藥,發現73毫升裝的鹽酸丙卡特羅口服溶液只剩下20毫升了。”朱女士說,她立即將孩子帶到安州區人民醫院掛急診檢查,發現孩子心率高達190(正常人心率是110~120),主治醫生診斷為藥物中毒,需要馬上洗胃。
朱女士稱,給楊楊洗胃時,他們聯系到兩位生活老師,通過核實得知當天15時40分,生活蔣老師給楊楊喂了35毫升藥,孩子16時30分就吐了。
幼兒園老師真給楊楊喂了35毫升的藥嗎?
17日,安州區實驗幼兒園以及當地教育局均表示,老師確實給孩子喂了35毫升,但是,是家長自己親手在喂藥登記本上寫的35毫升。
喂藥的生活蔣老師說,“奶奶送來的孩子,拿藥給我們時說喂35毫升,當時我說是不是太多了,她回答說‘孩子媽媽寫了的’,并從藥瓶中拿出一張白紙寫的字條,明確寫了35毫升。隨后,她自己在服藥登記表上也寫的35毫升。”
隨后,該園園長張小帆拿出了《受家長委托幼兒在園服藥情況登記表》,以及孩子家長夾在藥瓶中的字條。記者看到,字條上寫著“陽××(化名楊楊)中午喝35毫升”。在登記表上,孩子奶奶登記的用量也是35毫升,并有簽字。
張小帆說,經過調查,老師在喂藥時,還專門找另外一名老師來將字條和登記表進行對比,確認了就是35毫升,“而且孩子奶奶在送藥時,老師詢問后也得到肯定的回答。”
安州區教育局的調查情況通報中稱,楊楊母親接孩子放學時,老師還問了是不是35毫升,朱女士先確認,但遲疑之后又說“好像是3.5ml,我忘了,有莫得啥影響?”蔣老師說:“我也不太清楚,你趕快找醫生問下。”楊楊母親說:“我馬上帶她到醫院去看下”。
針對家長稱孩子在服藥后就出現嘔吐,張小帆表示,孩子并沒有嘔吐,而且下午吃晚餐時和其他小朋友一樣,吃了一碗稀飯和一個饅頭。
老師該為這件事負責嗎?
在記者采訪中,楊楊母親開始堅稱,自己絕對是寫的3.5毫升。孩子奶奶也表示,她在登記表上寫的是3.5毫升。隨后,記者將字條和登記表的照片拿給朱女士和孩子的奶奶辨認后,她們承認是她們寫錯了。不過,朱女士表示,即使自己寫錯了,老師們也缺乏基本常識和責任心。孩子父親陽先生也稱,“一個孩子怎么可能服用35毫升,他們為什么不給家長打電話核實”。
對此,張小帆覺得有些委屈:學校的老師不是專業醫生,不可能對藥物劑量做到非常熟悉。況且,也是按照家長紙條上的要求在操作。
雖然事情真相大白,但幼兒園表示,已經打算著手做一些操作上的調整,以免再出現類似情況。
該幼兒園園長張小帆表示,服藥情況登記表從兩年前就已經實行,目的就是避免老師給孩子喂錯藥。16日下午,幼兒園已經給全園老師開會,要求老師告知所有孩子家長,以后孩子生病,需要幼兒園老師給孩子喂藥時,必須要出具醫生的處方和證明。
當地教育部門則表示,為了穩妥起見,打算讓家長到幼兒園喂藥。安州區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則表示,幼兒園是沒有義務給孩子喂藥的,而且,老師也不是專業的醫生和護士。
該事件一出,就立刻引起了多方媒體的關注,也引來不少網友議論。那么,這事兒大家都怎么看呢?
不少網友表示,這是孩子家長的失誤,不應讓老師負責。
“老師不是醫生,劑量多少只是遵照囑咐,家長自己粗心大意,怎么讓老師去承擔責任?”用戶“活,該精彩”給出了自己的理由。
“不應該由教師負責對生病的孩子進行喂藥等和治療有關的工作。老師是人,有一定特長的技術人才,但是不能要求老師是萬能的。”用戶“山大王”看來,讓老師來負責孩子的喂藥工作,本身就存在不合理之處。
“家長不應該把責任都放到教師身上,教師面對這么多學生,本身工作量就很大。家長僅僅是對自己的孩子,都做不到那么細心,還怎么要求老師?”用戶“爽”則這樣說道。
“你在別人身上找責任的時候,可想過自己是在推卸?”
但也有網友表示,老師該有一些兒童服藥劑量的常識,如不確定,應與家長聯系。
“3.5毫升和35毫升的確有很大差別,老師該能察覺到不對。”
“教師缺乏常識,也需要再重視和負責些,因此還是有責任的。我也是老師,我看到那么大劑量就會去問家長。但追責總是沒有太大意義,避免和預防更重要。”
也有老師給出了如果自己遇到這種情況,可能會采取的做法。
“我也是幼兒園老師,我會讓家長確認簽字后喂藥,反復的問一下,但有些家長老煩我,說我事多。”
“關于老師喂藥的事情,我覺得家長應該負責2/3的責任,在寫喂藥詳情的時候一定要細心。老師也要負1/3的責任,3.5毫升和35毫升,這么大的差距,老師看到的時候有沒有疑惑?有沒有詢問?如果細心一點,是不是這件事就不會發生,就不會造成這樣的遺憾了?”同為幼兒園教師的“あ蒔間、沖淡了誓言”這樣寫道,“其實有的時候老師確實比較忙,我也是一名幼兒園的老師,每天就像陀螺一樣不停的轉,不過在喂藥的時候,有什么疑惑或者不確定的,我們都會打電話詢問家長。只希望發生這件事以后,能夠更加細心。”
“孩子最好不要往幼兒園帶藥,生病了就好好休息,避免交叉感染,也會減少家長和老師間的矛盾。”
“最好自己看一下藥物說明書。覺得家長寫的和說明書出入很大,打電話確認一下。”
老師也是“高危工作”?沒有那么夸張,但也要留點神兒!
“幸虧還有紙條可以證明幼兒園老師的清白。”有網友開玩笑這樣說道,“這么一看,老師也是份‘高危職業’呢!”
玩笑歸玩笑,高危職業當然算不上,不過有些時候我們老師也要多留點神呢!
雖然老師在外人看起來是份安穩輕松的工作,但畢竟也要和人打交道,有時候誤會也難免發生,那么這個時候,保護好自己、保護好他人才是最重要的!
哪些情形需要老師注意呢?
面對情緒激動的孩子,多一點“耐心”
盡量不要受情緒影響做出太“過分”的事情,如果真的覺得自己的脾氣按捺不住了,請離開“現場”,請配班老師或保育員老師協助。
班級管理方式是否合理
班規管理要穩妥,制定不妨先自問,班上老師坐在一起,共同商量擬定。孩子小,特別需要老師們的和諧管理。
關注家長的“敏感點”,斟酌語言再溝通
在面對家長們敏感的話題時,老師們不妨先想想自己的措辭。
遇事按流程走,不確定的事情一定征求領導意見
老師在面對班級的事情時不能想當然,必須走流程。應該及時和上級領導溝通,取得統一意見,并找相關人員確認。
(供稿:郭彤洋 校對:張潔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