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兒方面
1.及時處理受傷者。當幼兒受傷時,老師要馬上判斷幼兒受傷的大致程度,程度輕的,如表皮擦傷,可自行處理,程度重的,如傷口流血、骨折等情況,在叫園醫的同時應為幼兒止血,使幼兒受傷的肢體保持不動。幼兒園不能解決的,要馬上送幼兒去醫院處理,不得延誤治療時機。
2.保護幼兒的心理。幼兒受到傷害,往往容易產生恐懼心理,教師應及時幫助他們消除恐懼,給予更多的撫愛,鼓勵他們勇敢面對。有的事故是一個幼兒對另一個幼兒的傷害,教師千萬不要指責傷害者,教育要適可而止,以免讓這個傷害同伴的幼兒背上沉重的心理負擔。
3.抓住教育契機。幼兒身邊出現了安全事故,作為教師應不失時機抓住這一教育契機,引導幼兒討論事故發生的原因及避免事故的做法,使全體幼兒得到活生生的安全教育。同時,還應教育全班幼兒關心受傷的幼兒,滲透情感教育。
4.對受傷者的身體護理。教師應懂得相應的護理知識,對受傷者的護理應根據其身體狀況和受傷程度、受傷部位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護理方法。
(二)教師方面
1.精神安慰。任何一個教師都不希望在自己手上發生幼兒安全事故,一上班就緊繃著的安全弦在發生事故后幾乎接近極限,此時教師心理負擔過于沉重,緊張、不安、焦慮、惶恐、沮喪、泄氣等情緒一齊涌上心頭,如果園長此時能給教師一種寬容和理解,會使教師釋放很多的精神壓力,切忌指責、批評教師。
2.分析與反思事故。每一次安全事故發生后,我們應想到從中獲取什么經驗和教訓,作為園長,更應該考慮怎樣讓其他教師不重蹈覆轍,避免類似的事情發生。園長可以組織包括當事人在內的全園職工對事故的經過進行分析,讓大家從中找出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問題,討論如果怎樣做就可避免事故的發生。這樣做的目的是使教師們學會反思自己的工作,將“做正確的事”和“正確地做事”的理念落實在工作行為中,最大限度地減少工作失誤,從而減少可避免的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家長方面
1.及時通知受傷幼兒的家長。幼兒在園發生安全事故后,當事者應及時告之家長真實情況,還可征求家長的處理意見,不要等到家長來園接人時才說,應尊重家長應有的知情權。
2.做好受傷幼兒家長的安撫工作。幼兒發生安全事故,任何一個家長都會難受,有的家長言語上表現出通情達理,有的家長則會一改往日的溫和,對幼兒園或教師大加指責。不論家長態度如何,我們都應換位思考、理解家長,主動上門誠懇地向家長致歉,并詳細地介紹事故發生的經過,與家長交流對幼兒的日后護理,協調好與家長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