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政府及社會各界對學前教育關注與支持力度的增加,諸如“學前教育迎來了春天”的說法愈來愈多地被提及,欣喜之余,尚需冷靜。學前教育果真迎來了春天?春天的一切都是美好的嗎?這春是自然時節還是“人工降春”?如何保證幼兒教育能持續長久地良性發展?……
要破解這些時常縈繞在廣大幼教工作者心頭的問題,使學前教育好春常在,就必須喚起公眾的“兒童意識”,使全社會真正正確認識到學前教育的價值,真正意識到社會、家庭和政府對學前教育的責任,使兒童在公眾心目中的中心地位得到確立,讓兒童享受幸福的童年成為一種重要的公眾意識,讓關注兒童、保障兒童優先成為重要的公眾素質。
一、兒童意識與公眾意識的天然聯系
簡言之,兒童意識即對兒童作為處在特殊年齡階段的人的價值的認識與體悟。這是對成人中心主義文化的反抗,表現為對童年價值的思考、生存狀況的關注和基本權益的追求。它是一種歷經歷史洗禮的觀念,隨著人類對自身認識的加深而不斷深化——從人類文明首次看到兒童與成人的各種不同而“發現”了兒童,到視兒童為“未來的勞動者”應加大教育投資,再到回歸兒童“人”的身份、強調保護其基本權益……盡管兒童意識在不同時代呈現出不同的主題,但其核心精神超越時空始終如一,那就是“兒童中心”的觀點。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將這一普世價值觀以國際法的形式確立了下來,它規定:“關于兒童的一切行為,不論是由公私社會福利機構、法院、行政當局或立法機構執行,均應以兒童的最大利益為一種首要考慮。”也就是說,當成人利益與兒童利益發生沖突時應確保“兒童優先”,這一原則被寫入《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01—2010年)》。可見,倡導樹立兒童意識已成為國際共識。
與自我意識、女性意識等不同,兒童意識的主體不是兒童自身,而是成人。由于兒童在自我意識、社會能力等方面發展的局限,他們無力發現,即使發現也無力爭取或維護自身權益,等他們具有兒童意識的時候已不再是兒童,這個有趣的錯位為兒童意識增加了更為高尚的一種特質,即公眾優先性。那些具有兒童意識的個體,與童年漸行漸遠,他們一切基于兒童意識的作為不能為其自身帶來任何直接利益,但這并未影響他們愿為兒童代言的意愿,這種為其他群體利益考慮的態度便是公眾意識的一種體現。公眾優先意識又叫公眾意識,是公共關系學中的重要概念,意指公關活動中的行為主體應當具有的一種以公眾研究為主、公眾利益至上、一切以公眾為出發點的思想,即所有的一切公關活動均應根據公眾的需要來制定、策劃的原則。 因此可以說,兒童意識天生是公眾意識的重要組成部分或一種表現。只有當公眾具有了關愛生靈、敬重人性,理解人生,尊重和珍視人生發展的每一個時段的公眾意識素養時,他們才能自覺地認識到童年的價值與內涵,認識到童年教育的意義,構建起有利于童年教育的各種社會制度,可見,公眾意識的增強能夠喚醒人們的童年意識。
教科文組織總干事伊琳娜•博科娃曾說,“我們最大的財富是我們的人力資源,是我們的兒童,要保護這種資源。投資于兒童就會有繁榮、公平、光明的未來!”對這句話的理解不能庸俗地停留在“兒童作為潛在勞動力”的層面。人是非特定化的開放生物, 如果將初生看作人生命流淌的源頭,那“人從孩童時期到前途的關系形成一種扇形的形式,人一生的時間可以沿著許多河床流動。……人越是年輕就越是可能的,……(就)越有各種類別的時間,它在其中流淌的各種各樣的河床,在它前邊就越有更多的河谷。因此,它也更加不確定。” 童年對于趨于穩定的成人來說充滿了各種可能性,而有可能就有希望,人類社會的變革與文明的進步有賴于那些突破傳統的可能性。在這個意義上,兒童便自然負有駕馭人類命運的使命,也有了更加崇高的一種身份的稱喻——人類的未來。進一步來看,公眾意識的核心精神就是要求作為公眾一員的人寬容并理解其他成員的獨特性和合理需求,也就是要意識到人與人之間、群體與群體之間差異存在的合理性。這意味著喪失了差異性公眾意識便不復存在。這些差異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個體對童年歷經的一種又一種可能性的實現。而兒童意識強調應按照真實的兒童成長的邏輯探尋兒童幸福的文化土壤、價值根基和實踐策略,呵護兒童生命中的那豐富的可能性。至此,可以看出,兒童意識為公眾意識的形成與發展起著基石的作用。
故此,公眾意識與兒童意識相輔相成,前者不斷召喚著后者,而后者更是影響后者存在與變化的基礎性因素。
二、兒童意識的缺失
盡管兒童意識與公眾意識有著如此緊密的天然聯系;盡管20世紀80年代初以來,伴隨中國公眾基本價值的觀變革,兒童意識的種子已悄然萌動;盡管各級政府開始從民生高度重視兒童問題,但時至今日,出于為兒童真實幸福考量的兒童意識仍然是公眾意識的盲區。正是由于這個原因,我們滿懷憧憬的學前教育的春天才顯得并不是那么春意盎然。
一些時候,學前教育的價值在實踐中失重,例如,在財政有限的情況下,不能制造“升學率”、獲獎數等顯性結果且短期內見不到社會效益的學前教育,不得不讓位于那些更具有快速顯性效益的行業或學段,經濟優先、效益優先理所當然的將“兒童優先”變成了一句空談。
另一些時候,對兒童幸福構筑別簡單成教育,教育的責任被“濃縮”成幼兒園的專門工作。例如在我國由計劃經濟體制轉向市場經濟的過程中,原本大量由集體單位負擔的幼兒園被剝離,經費支持被撤出,政府財政卻沒有及時的彌補到這一社會服務中,迫使教育責任自然轉移到了家長和教育機構上,一時間不少幼兒園捉襟見肘。
更多時候,以犧牲童年幸福換取所謂明天成功的“競爭”童年觀大行其道——不要輸在起跑線上,胎兒起步、嬰兒加速、三四歲脫盲、連續跳級……目的不外乎要讓“咱的孩子比別人強”。 人們理所當然、理直氣壯地認為都是一樣大的小孩為什么不能比?比、一定能比、一定要比!從身高、體重到語文、數學、英語,從音樂、書法、體育到勞動、感恩、德育,什么都能比,什么都要比。兒童在這個對比的世界里強健了體格、學習了知識、豐富了興趣、懂得了法禮,卻喪失了自我。冷靜想想,無論是那些在競爭中業已成名的孩子,還是 “甘為人梯”“默默無聞”的孩子,哪一個不是在媒體吸引受眾、商家賺取利益、父母假以實現個人夢想、爭得虛榮的鬧劇中的工具?哪一個不是“長得既不豐滿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會腐爛的”“早熟的果實”? 這種畸形的兒童觀同樣是兒童意識缺失的表現。
還有時候,一些遠離兒童需要和心靈的教育挫傷著兒童對生活和學習的熱情,傷害著兒童發展的可能。近年來出現的一些教師傷害兒童的案例更是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教育過程中兒童意識缺失對童年幸福的影響。
公眾意識是一個文明社會賴以存在的基本保證與必要條件,兒童意識是文明社會存在的標志和進步動力,換句話說,一個文明社會只有意識到兒童的“存在”,才會得以“存在”,一個意識到兒童“存在”的社會,才稱得上是一個“文明的”、“存在”著的社會。缺少兒童意識的所謂公眾意識是被閹割過的公眾意識,它因缺乏對特定社會弱勢群體的關懷而喪失了“公眾性”,導致成人對兒童成長的置之不理或權威設計——這本身就是對現代文明社會的羞辱。而更大的危害是這種缺失剝奪了兒童發展的基本權利,大大損害了通過兒童多元發展而促進人類文明進步的可能。它從兩方面為降低了社會文明、進而牽絆人類進步程度埋下了隱患。
三、引導兒童意識融公眾意識
讓兒童擁有幸福的童年是一種信念,應該成為一種普世的價值,應該融入大眾信念之中,融入大眾價值體系之中。啟蒙公眾的兒童意識已成為當下刻不容緩的問題。
想要社會公眾意識到兒童“存在”,想要兒童意識“存在”于社會的公眾意識域中,基本上離不開社會結構中最基礎和最具決策權的組成集團,而在一個以國家為組織形態的社會中這兩個集團往往就是普羅大眾和政府機構。因此,激發公眾覺醒,進而喚起其兒童意識,借助公眾意志的民主力量影響決策,是基本的思路。
簡單地說,可以通過進一步加大對發展學前教育的政策傾斜,增強各級政府及社會各界對兒童的科學關注和合理投入,使其感受國家對兒童幸福對高度重視,以及“重視”的正確視角與方式,以政策引導的形式增強并引領兒童意識;構建有質量的幼兒園課程進行學術引導,使從業者在實踐中理解什么是讓兒童做有興趣、有意義和合需要的事,怎樣才能促使幼兒在學習過程中得到多方面的經驗,如何幫助幼兒投入、專注的活動,獲得良好的情緒體驗等,從而加深對兒童獨特性和基本需求的體悟;大眾媒體恰當宣傳予以輿論引導,營造人人關愛兒童、呵護兒童的和諧社會氣氛,宣講正確的兒童觀和教育觀;肯定并表彰在此方面成績突出的典型,通過榜樣力量促成兒童意識在公眾意識中從星火到燎原的發展局面。
如果兒童意識還沒有真正成為一種公眾信念,那么學前教育的春天還沒有真正來臨。只有發自信念的行為才能持續,當公眾尤其是政策決定著真正意識到童年及其價值時,學前教育的春天才是生機勃勃而任何力量無法阻擋的。
(供稿:郭彤洋 校對:張潔瓊 郭彤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