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保證保教工作的順利進行,各班教師、保育員必須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交接記錄本,交接班要求:上下午教師交接班時需要交代幼兒出勤情況、健康情況、服藥幼兒的姓名、次數、時間、家長囑咐內容及中途接走幼兒姓名及提醒接班教師應注意的事情。
二、建立每周一次班會制度,經常交流本班情況,采取切實可行、有效的措施,搞好保教工作,做好會議記錄。
三、當班老師應及時認真完成當班的各項任務,并對幼兒的健康、學習等情況做好記錄。對當班時所發生的問題妥善處理,如需要遺留下解決的問題(如意外事故、摔傷、病兒等),應向接班老師做好口頭、書面交代,以免發生意外。
四、接班老師應首先清點幼兒人數,及時、仔細查看交接班記錄本,掌握上一班幼兒情況,對遺留問題做好妥善安排處理。如因交接手續不清引起的事故,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五、交接班記錄本每學期末應上交給園領導,平時要隨時抽查。
(校對:張潔瓊 郭彤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