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密切家園聯系,幫助家長了解幼兒園工作計劃及要求,協助幼兒園的工作,反映家長意見及建議,協助幼兒園組織家長交流家庭教育的經驗方法,促進幼兒園各項工作的提高與發展。根據《幼兒園工作規程》規定,特成立幼兒園家長委員會(以下簡稱家委會)。
2、家委會是在幼兒園領導下,代表廣大家長利益,配合幼兒園做好工作的常設的群眾性組織機構。
3、家長委員會的工作宗旨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協助幼兒園落實素質教育的基本要求,促進幼兒園與家庭教育的有機結合,實現家園相互配合,同步教育,促進幼兒素質的提高。
4、家長委員會的一切決策活動應緊密圍繞幼兒園的辦園目標,以有利于幼兒教育、有利于幼兒發展為基本準則。 5、家長委員會在幼兒園園長指導下開展工作,并接受各家長的監督。
(供稿:郭彤洋 校對:張潔瓊 郭彤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