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研究制定《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南》),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指南》旨在指導幼兒園和家庭實施科學的保育和教育,促進幼兒身心全面和諧發展。
《指南》將幼兒的學習與發展分為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5個領域。每個領域按照幼兒學習與發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內容劃分為若干方面。每個方面由學習與發展目標、教育建議兩部分組成。
學習與發展目標部分分別對3—4歲、4—5歲、5—6歲3個年齡段末期幼兒應該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大致可以達到什么發展水平提出了合理期望;教育建議部分針對幼兒學習與發展目標,列舉了一些能夠有效幫助和促進幼兒學習與發展的教育途徑與方法。
《指南》強調,應遵循幼兒的發展規律和學習特點。珍視幼兒生活和游戲的獨特價值,充分尊重和保護其好奇心與學習興趣,創設豐富的教育環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滿足幼兒通過直接感知、實際操作和親身體驗獲取經驗的需要,嚴禁“拔苗助長”式的超前教育和強化訓練。
《指南》還指出,應尊重幼兒發展的個體差異。既要準確把握幼兒發展的階段性特征,又要充分尊重幼兒發展連續性進程上的個別差異,支持和引導每個幼兒從原有水平向更高水平發展,按照自身的速度和方式到達《指南》呈現的發展“階梯”,切忌用一把“尺子”衡量所有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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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