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訴舉報渠道
1. 設立專門的投訴舉報郵箱,在幼兒園官方網站、家長微信群及食堂顯眼位置公布郵箱地址,方便家長、教職工及社會各界隨時發送投訴舉報信息。
2. 在幼兒園內設置投訴舉報信箱,信箱鑰匙由園長或后勤主管專人保管,定
開啟信箱收集信件。
3. 開通投訴舉報電話,安排專人接聽記錄,電話需保持暢通,工作時間內鈴響三聲內接聽,非工作時間設置語音留言功能,確保投訴舉報人能隨時反饋問題。
二、投訴舉報受理范圍
1. 食品質量問題:如食材變質、有異味、存在異物,食品加工未熟透,食品過期仍使用等。
2. 衛生安全問題:食堂環境臟亂差,餐具清洗不徹底、未按規定消毒,廚房工作人員操作不規范,未穿戴工作服、帽子、口罩,患有傳染性疾病仍從事食品加工工作等。
3. 采購違規問題:采購來源不明食品,未按規定查驗供應商資質,收受供應商回扣或其他利益輸送行為等。
4. 服務態度問題:食堂工作人員對待幼兒、教職工及家長態度惡劣、言語粗魯等。
三、投訴舉報處理流程
1. 受理登記:接到投訴舉報后,工作人員需詳細記錄投訴舉報人姓名、聯系方式、投訴舉報內容、時間等信息,確保信息準確完整。對于口頭投訴舉報,應認真整理成書面材料。
2. 初步核實:在接到投訴舉報后的[X]個工作日內,由幼兒園后勤管理團隊或食品安全管理小組對投訴舉報內容進行初步核實。通過查看監控視頻、檢查食堂記錄、詢問相關人員等方式,了解事情真相。
3. 調查處理:對于經初步核實確有問題的投訴舉報,成立專門調查小組深入調查。調查小組應在[X]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工作,并出具調查處理報告。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采取相應處理措施,如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罰款、停職、辭退等,同時對涉及的食品進行封存、銷毀或召回處理,對食堂管理流程進行完善優化。
4. 反饋回復:在調查處理結束后的[X]個工作日內,將處理結果反饋給投訴舉報人。反饋方式可根據投訴舉報人要求選擇電話、郵件或書面回復等。回復內容應包括調查過程、處理措施、整改情況等,確保投訴舉報人對處理結果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