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愛告狀”背后的動機,你知道嗎?
邀功請賞型——自我表現,希望獲得關注和表揚
案例描述:樂樂今年已經4歲半了,不論在家里還是幼兒園里,動不動就喜歡去媽媽或老師那里告狀,“老師,楠楠吃飯撒到地上了,樂樂吃得很干凈” ,“媽媽,麗麗把玩具丟在地上,樂樂沒有亂丟!”……
動機:孩子告狀,渴望受到成人的關注和夸獎,是幼兒的一種普遍心理,所以孩子會檢舉他人,追求自我表現,希望成年人能夠對自己肯定。一般而言,“表現欲” 強的孩子更喜歡告這類狀,以示自己比別人做得好。針對這類告狀,大人們首先要表揚孩子的行為,然后對孩子提示,如:“那下次提醒一下楠楠好嗎?” 這也是幫助孩子形成正確的判斷力和養成良好行為習慣的方法。
檢舉揭發型——希望成年人肯定他的是非判斷
案例描述:4歲半的小童出去玩,總是能留意到一些“不規范”行為,比如他會經常向媽媽告狀,“媽媽,你看那個小哥哥隨地扔垃圾”,“媽媽,他們過馬路闖紅燈了”,“為什么吸煙有害健康,爸爸還要吸煙?”……
動機:在孩子3-6歲的時期,他們開始懂得了一些規則、規矩,他們會發現什么行為是對的,什么行為是不對的,當面對不正確的行為時,他們會成為小警察,正義地指出來。碰到這種類型的“告狀”, 應首先對孩子予以肯定,家長還可借此機會對孩子“因勢利導”,鼓勵孩子說出正確的行為,幫助孩子把“被告”當做鏡子反思自己的不足;孩子告成年人的狀,父母要引以為戒,只有規范好自己的行為,才能成為孩子成長的榜樣。
無奈求助型——想尋求成人的幫助和保護
案例描述:小羽和表姐在一起玩,小羽哭著跑過來跟媽媽告狀,說表姐打她,吵著要回家,表示再也不愿意來表姐家了。原來,事情起因是小羽想玩表姐的娃娃,沒經過表姐的同意自己拿去玩,被表姐打了一下,娃娃也被搶回去了。
動機:小羽因為采取了錯誤的方式來獲得喜歡的玩具,所以導致矛盾出現,這時她向大人告狀,其實是為了尋求幫助,解決問題。明白了孩子告狀的正向動機,成人要做的是滿足孩子的正向動機——告訴孩子下次遇到類似的事情時應該怎么解決。小羽媽媽可以借機讓孩子明白“交換”的概念。比如告訴小羽:“如果你想玩表姐的玩具,你可以主動提出用自己喜歡的玩具與表姐交換著玩,表姐同意后你們就可以一起玩了。”
事無巨細型——依賴成人的態度來評價自己
案例描述:“老師,他在洗手的時候玩水”,“老師,明明在本子上亂畫”……幼兒園老師每天都要處理很多這些雞毛蒜皮的告狀事件。
動機:在幼兒園,幼兒總是依據教師的態度,對自己或他人的行為作出評價,因此會出現幼兒對一些不符合教師要求的行為進行告狀,或對某一行為要求得到老師的評價和裁決而向老師告狀,如:“老師,他把菜倒到桶里了” ,其實,他心里不能確定這樣做對不對,而是要通過老師的態度來判斷他所看到的行為。不管孩子告狀的原因是什么,任何簡單敷衍的態度對孩子都是不禮貌、不尊重的。建議成人要表現出仔細傾聽的態度,盡量鼓勵孩子自己解決問題,強化孩子正向的行為,讓孩子學會了自己處理問題的方法。
孩子愛“告狀”,家長和老師還應注意什么?
● 在傾聽“告狀”時要認真,不要打斷或者斥責孩子,也不要偏聽偏信,先要弄清事實真相。如果孩子一時說不清楚,大人們可用提問的方式引導孩子回想一下發生的事情,同時可以適當地安慰孩子。
● 在了解事實后,大人們應根據具體的情況采用不同的處理方式。若是有理的“告狀”,一定要及時給予肯定,讓他們養成正確的是非判斷力;若是其他類型告狀,則通過耐心與孩子溝通,幫助他們建立正確的為人處世的原則。
● 當孩子告狀時,可以問問孩子:“你覺得該怎么解決這個問題呢?”把問題拋給他,要讓他知道,除了發泄情緒之外,還要學著思考解決問題的辦法。
● 家長和老師要積極引導孩子,鼓勵他們交流和表達,讓孩子體驗到被重視的感覺,這樣他們會更樂于交流,在交流中,經過合適的疏導,他們會養成適當的行為模式和良好的性格。
孩子 “告狀” 不是什么大事,但家長和老師不同的態度、不同的解決方法會導致不同的結果,所以家長和老師在處理“告狀”問題上需謹慎對待,給予積極正面的引導,培養孩子良好的性格和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