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制度】現金管理制度
時間:2020-08-20
來源:Yojo幼兒園聯盟
作者: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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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的財務工作,是幼兒園各項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項政策性較強的工作,它直接涉及到幼兒園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和教職工的切身利益。其中,財務對現金的管理尤為重要,幼兒園需要做到更加嚴謹、節約、規范的管理。
一、現金使用范圍
1.園所出差人員的差旅費。
2.后期采購辦公用品或其他日常零星支出,金額必須是在規定限額內的。
3.確需現金支付的其他支出,如小刑維修發生的勞務費支出,臨時性食品采購等。
二、庫存現金標準
庫存現金限額標準根據距離開戶銀行的遠近和實際需要來確定,最高以不超過幼兒園3天日常零星開支為限。因特殊業務需要支付的備用金,按實際情況核定標準,不包括在庫存現金限額內。
三、現金收入和支出
1.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幼兒園不論何種來源的現金收入,應于當日送存開戶銀行。當日確實無法送存的,次日必須送存。如未送存銀行而導致任何損失,由出納和財務主管負責。
2.幼兒園的收費項目均開具非稅收入票據,留存頁作為記賬憑據。
3.支付現金應該從庫存現金中支付或從銀行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現金)。如發現坐支情況,視為財務違紀,要對財務人員提出警告,嚴重的調理崗位。
4.現金收付由出納辦理,堅持“賬款分管”的原則,由出納建立現金日記賬,逐筆登記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和賬款相符。
5.嚴禁在同一家供應商采購物品時,現金支付超過限額以上的費用,變通為多次在限額以下支付。
6.屬于轉賬結算的開支,嚴禁現金支出。遇有特殊情況需要現金結算的,須經財務主管上報董事會同意方可辦理。急需辦理時可通過郵件或者短信申請和審批,事后補辦簽字。
7.員工工資、獎金及各項補助,實行銀行轉賬方式,不得用現金支付。
四、借款的管理
1.因公借款。由借款人填寫借款單,寫明事由或用途,財務主管核準金額,經部門(業務)負責人、園長批準方可。超出審批權限的須上報董事會、借款必須在報銷費用時予以沖銷或在月末還款。逾期不報銷且無正當理由者,從每月工資中扣回。
2.借款實行專款專用。借款要按事先申請的事由或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廚房采購借款只能用于采購生活物資,確保學生和教職工的日常生活。
3.如非公借款,財務主管和園長均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
五、現金保管與清查
1.限額內的庫存現金當日核對清楚后,一律放在出納專用保險柜內,不得放在辦公桌內過夜。保險柜的密碼只能由出納一人知道。超過庫存限額以上的現金應在下班前送存銀行、
2.出納應在每天下班前進行現金盤點,核對現金賬目與庫存現金,編制《現金盤點表》,如果兩者余額有差異,出納人員應立即調查原因,做到日清月結、
3.為加強對出納工作的監督,及時發現現金差錯或丟失,應建立庫存現金清查制度。由財務主管定期(至少每月第一次)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情況進行清查盤點,重點檢查賬款是否相符、有無白條抵庫、有無私借挪用公款、有無賬外資金等行為。
4.現金清查可以采用突擊盤點方法,不預先通知出納,盤點應選擇在一天業務沒有開始之前或一天業務結束后,由出納將截止清查時現金收付款全部登記入賬,并結束賬面余額。清查時出納應始終在場,并給予積極配合。清查結束后,由清查人填制《現金盤點表》,監盤人(財務主管或園長)共同簽字。
六、財務登記
財務部門要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收付,賬目日清月結,賬款相符。要嚴格執行錢賬分管制度。非出納人員不得經手現金收付業務和現金保管業務。出納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七、處罰
凡超出規定范圍和限額使用現金,用不合規的憑證沖抵庫存現金,未經批準坐支現金,私設小金庫,編造用途套取現金,公款私存,除給當事人經濟處罰外,情節嚴重的追究行政甚至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