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是一種語言的代碼,也是一種符號體系,在世界上各種類型的符號系統之中,文字是最為紛繁復雜、容量碩大,含義豐富的符號體系。盡管幼兒尚未正式進入學習掌握文字的時期,但仍然需要通過一系列的活動來培養他們對文字興趣。
已有的研究成果告訴我們幼兒識字行為發展分為三個階段:
1萌發階段:包括有興趣地捧著書看;注意環境中的字;辨認自己的名字;辨認某些字;
2初級階段:包括愿意念書給人聽;在各種情況下辨認熟悉的字;
3流暢階段:包括處理文字;閱讀文字的形勢等。
幼兒早期識字行為的發展是閱讀能力發展的一部分,與幼兒口頭語言發展密切相聯系。盡管學前階段是以發展口頭語言——聽、說為主,但在生活中幼兒表現出了一些“認”、“讀”的要求,例如,他們通常對周圍環境(房間里、書桌上、幼兒園里、書店里等)的書本和文字做出反應,在成人給他們念書、朗誦兒歌時,也會煞有介事地看書上的字,因此,為幼兒創設一些接觸“認”、“讀”的機會,讓幼兒了解一些有關文字語言的信息,增加對文字語言的興趣,懂得文字語言的重要性,是很有必要的。因為兒童的學習是一個連續的過程,要從口頭語言過渡到書面語言。
根據近年來專家們的研究,我們可以說學前幼兒是可以識字和閱讀的。 首先,專家們發現人們原有的“嬰幼兒口語易、識字難”的認識是錯誤的,嬰幼兒完全有能力識字。對于嬰幼兒來說,識字是最容易的,然后是聽人說話、學人說話,學習寫字是最困難的。嬰幼兒在識字的過程中,是將字形、字音同實物直接聯系起來記憶的,比成人通過邏輯記憶要容易。盡管這種整體識別模式和自然記憶能力所需的時間可能會較長,但是符合幼兒身心發展特點,在幼兒看來也并不困難。其次,3~6歲的幼兒正是一群興趣廣泛、精力旺盛的小家伙,而閱讀正好可以充分調動他們的興趣,把他們引入知識的海洋。幼兒在閱讀中識字是事半功倍的,因為它不會像單獨學生字那樣使幼兒感覺到枯燥和困難,反而能使其充滿興趣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