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來,家庭教育中有一種很流行的說法:父母要給孩子愛和自由、給孩子空間和權利;父母對孩子最好的教育方式,應該是和孩子做朋友。但是,父母真的適合和孩子做朋友嗎?
一、與孩子做朋友要建立在規則之上
老師首先要做好教育,有余力,再做朋友。父母要首先盡父母職責,其次,才是孩子的朋友。我們可以追求做孩子的朋友,但必須是建立在規則之上。規則和界限感,是家長要著重幫孩子培養的,否則,孩子會越來越無法無天!每個人都要有規則意識,這是生存法則。
二、熊孩子都是父母嬌慣出來的
前些時間,小恩陪朋友去看房子,房東是個媽媽,還帶著個5、6歲左右的小男孩。我們看房子期間,小男孩一直纏著媽媽要手機玩。因為房東在跟我們講房子的事情,沒有第一時間回復孩子。孩子就直接一邊用力拍打媽媽,一邊很生氣的嚷嚷:“給我給我,你快給我!聽見沒!”幾句話的功夫,她的肚子、腰部和后背都挨了孩子幾下打。
當時我在想:為什么這位媽媽竟允許孩子用如此不尊重的口氣跟她說話,用如此粗魯的行為對待她。孩子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可以肆無忌憚地打擾父母談話,惡狠狠地拳打腳踢引起注意,這是對父母的不尊重!
父母和孩子要有界限感,就是在各自的邊界里做好各自的事情。守住父母邊界,幫助孩子確立規則意識,這才是對孩子未來最大的負責。
如果我們只強調朋友式教育,而疏于對孩子的管教,結果就是造就一個不尊重權威、沒規矩、沒教養、自私自利的人。
這樣的孩子,以后在學校和職場會受更大更多的打擊。
三、讓孩子敬畏你,才是父母該做的事
所謂的尊敬,就是孩子愿意聆聽你的教誨,也就是尊重的畏懼。這毫無疑問,是對父母的極高要求。
給孩子樹立不可踐踏的父母權威,是教育的基本功。而這種父母權威,要來自生活中點點滴滴的塑造。
1、規矩需要有彈性
比如:一樣東西,孩子小時候不能摸。但是大一些后,危險性不存在了,自然可以調整這些規矩,不必一成不變。所以,我們在跟孩子立規矩的時候,就可以多用“你可以做……,只不過得要等到……時候……”這樣的句型。這樣,其實也有助于幫助孩子學會延遲等待。
規則的彈性還表現在,和孩子共同討論規則的制定,允許有理由的通融。
2、定下簡單的規則
定下簡單的規則,并劃出小孩不能進入的地方,例如:廚房;這樣既方便爸爸媽媽執行管教,也令寶寶容易跟從。規則宜用正面的詞句,例如:吃完飯才可以離開座位。
只需要定2-5條規則,要切合孩子的年齡和能力;所有照顧寶寶的人都要貫徹一致地執行。有些責任,必須孩子自己擔著。
有這樣一段對話:
孩子:“如果我把枕頭弄得羽毛滿天飛,你還愛我嗎?”
媽媽:“我永遠愛你,不過,你們得把羽毛收拾起來。”
孩子:“如果我把畫畫的顏料灑在妹妹身上,你還愛我嗎?”
媽媽:“我永遠愛你,不過,你得負責給妹妹洗澡。”
這個故事中的媽媽做得特別好,她不厭其煩地保證,“我永遠愛你”,同時又不忘強調:孩子,你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你要盡可能想辦法恢復或彌補,你的所作所為帶來的后果。
父母不能幫孩子逃避,而應該要求孩子為自己的錯誤言行承擔后果,讓孩子有面對錯誤的誠實和勇氣。當然,尊重是相互的。當孩子在學會尊重自己的父母的同時,父母也應該學著尊重自己的孩子。孩子并不是父母的附屬物與衍生品,他們有著自己獨立的人格,父母應當尊重理解并加以引導,而不是專制與包辦。只有當父母學會了尊重自己的孩子,孩子才會更加尊重自己的父母。其實,當孩子尊重自己的父母,父母也容易在孩子的影響下,對自己的行為進行檢視與反思,家庭就會越來越和諧。父母的一言一行,對孩子都有刻骨銘心的影響。那給孩子制定再多的規則,用再多育兒技巧,孩子也不會服你。
如果說這世上有什么育兒技巧最靈驗。那就是父母的言行!
如果你要跟孩子做朋友,那就做值得尊敬的良師益友。
良師為先,益友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