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活動區是根據活動內容的類別對空間進行劃分后形成的區域。一般來說,幼兒園可根據空間大小或課程需要,將每個班級的活動室隔成若干個小型的區角。有時這些區角會延伸到走廊、大廳和戶外等公共區域,供多個班級的幼兒共同使用。
很多幼兒園還會根據課程的特色,將某個功能區擴展為專門的功能室,組織各班幼兒輪流活動。有些幼兒園會把功能交叉的活動區合并,有些幼兒園會把某種功能區的材料分散到各個區域。但是,無論如何安排空間,按功能分,活動區不外乎四大類型,即表現性活動區、探索性活動區、運動性活動區、欣賞性活動區。
本文分享運動性活動區的特點及環境創設
作者華愛華:華東師范大學教育學部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學前教育研究會副理事長。研究方向為學前教育學、游戲理論、幼兒心理學等。曾出版《幼兒游戲理論》《學前教育啟示錄》《教化與造化的智慧》等著作。曾發表《學前教育改革的文化關照》《幼兒園以游戲為基本活動的實踐反思》《0-3歲早期教養中的六大關系》《幼兒園活動區的若干問題》等論文。
運動性活動區是在戶外場地上以粗大動作練習為主要內容的活動區域,幼兒生長發育離不開運動,喜歡運動也是幼兒的年齡特點, 而陽光和空氣又是保障幼兒健康的自然條件, 所以戶外運動在幼兒園一日活動中必不可少。
但是,設置運動性活動區絕不只是為了促進幼兒粗大動作的發展, 而是要通過粗大動作的自發練習促進幼兒全面發展。 教師在劃分戶外場地的功能區域時可以考慮三大要素:一是發展幼兒的哪些粗大動作;二是如何提高幼兒的綜合運動能力;三是怎樣在運動中促進幼兒的思維發展。
固定運器械區
幼兒的粗大動作是通過特定的環境發展起來的, 那些固定安置的大型運動器械正是按照幼兒基本動作練習的需要設計的, 幼兒可以在專門的器械上練習鉆爬、攀登、旋轉、支撐、懸吊等。幼兒的行為操作不斷進步,幼兒從不會到會,從不熟練到熟練, 正是在對器械的自我挑戰中實現的。
固定的大型運動器械的安裝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將單一功能的運動器械分開安裝,如蹺蹺板、攀登架、秋千等分開安裝;另一種是將多功能組合性的運動器械按功能組合在一起安裝,以形成大型綜合性的運動器械。以這兩種形式安裝的運動器械對幼兒的動作練習功能是相同的,但是在活動的質量上有所區別。在單一功能的運動器械上引發的主要是純粹的動作練習,同伴之間進行的是平行游戲;而在大型綜合性運動器械上引發的游戲中則增加了伴隨著大量想象的動作練習,且同伴之間容易出現聯合游戲或合作游戲。
也就是說,大型運動器械的安裝形式會影響幼兒的行為,從分別安裝到組合安裝,幼兒的自發動作練習會出現更多的想象成分,且幼兒與同伴的互動也增加了,這意味著游戲質量的提高。但這不是絕對的,單功能運動器械對幼兒某一單項運動能力的提高有強化作用,特別是在動作還不夠熟練的情況下,幼兒常常需要這樣的練習。
只有當幼兒對這一動作或運動項目足夠熟練,這一運動器械的吸引力才會消失。另外,對年幼兒童來說,小型單功能的運動器械是必要的,因為他們的游戲水平處于個別化或平行性的動作機能性練習階段,而且組合型的運動器械太過龐大,對他們而言會產生心理上的恐懼感。所以,我們在戶外場地上安裝運動器械時,必須根據幼兒的年齡特點和動作發展需要,靈活多樣地安排,以便幼兒各取所需,自主選擇。
可移運器材區
幼兒是在變化和發展中的,往往不會滿足于已經熟練的動作和運動項目,而運動區中不斷變化的運動內容具有一定的挑戰性和新穎性, 有利于激發幼兒的運動興趣。相比固定的運動器械,那些可以任由幼兒雙手移動的運動材料具有更加靈活多用的功能。所以戶外活動區除了固定的運動器械以外,更多地提供可移動的運動材料是非常重要的。
按用途,可移動的運動器材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教師根據幼兒某項運動能力發展的需要設計或投放的能發揮特定功能的器材,如走高蹺、袋鼠跳 、爬竹梯、走平衡等,另一類是能夠做各種組合變化的非結構性的材料如球、圈、繩棒、箱子、板條、輪胎等能夠滾動、推、拉、拋接的材料,這些材料的價值在于有多種玩法,材料之間可以任意組合幼兒可根據自己的興趣和能力在自己的水平上游戲 玩出各種花樣來幼兒自發地想出的每一種玩法實際上都體現了特殊的發展價值。
當幼兒變換花樣玩同一種材料用不同的材料進行組合游戲時,他已不僅是在做動作而是在思維了,直接體現了其創造性尤其是那種戶外的建構性材料,幼兒在進行大型搭建時比如用紙箱搭建,用輪胎堆疊,可以將自己置身于其中從而實現動作、空間、思維的統一。運動材料越具有可移動、可變化性,幼兒的運動體驗越豐富,對幼兒綜合運動能力以及運動思維發展的作用越大。
自然游戲區
幼兒園戶外除了固定安裝的運動器械區和利用可移動材料進行運動的區域以外,還有徒手運動的自然場地,這是以場地本身的特征吸引幼兒開展活動的區域。
筆者認為幼兒園的戶外場地應該是游戲場,而不是操場,這是有別于中小學戶外場地的特殊之處。游戲場的設計思路不同于操場,我們必須考慮到在沒有任何運動器械與材料的情況下,幼兒來到戶外場地是否玩得起來,即這個場地是否好玩。因為我們會發現,如果允許幼兒在戶外自由選擇并可以隨時轉換活動的話,他們在固定的運動器械上游戲的持續時間不會很長,很快就會轉換活動。
而幼兒在面對那些能自由變換玩法的可移動的運動材料時,其活動興趣持續的時間雖然較長,但是這類運動材料往往是在一個特定的戶外運動時間里由教師統一呈現和收放的,幼兒很難隨機取用。所以,富有野趣的自然游戲區就顯得格外重要了。
自然游戲區的設計同樣是以幼兒的粗大動作發展水平和運動經驗為依據的,其趣味性主要體現在場地特征的多樣性上,土坪、草、石子小路、階梯、坡地 、百草園地,以及溝渠、帳篷和小屋…… 在這樣的場地上奔跑、追逐 、捉迷藏,幼兒能體驗各種場地特征對身體控制力的不同要求,獲得多種運動經驗。
總之,自然游戲區在滿足幼兒親近自然的需求的同時,不僅使幼兒獲得各種運動經驗提高綜合運動的能力,而且使幼兒在與自然的接觸中獲得認知經驗。更重要的是,幼兒園的自然游戲區本身綜合了戶外各種環境特征,能夠使幼兒安全有效地體驗如何調控自己的身體,機智靈活地避開障礙,練習自我保護的能力從而更好地應對外面世界難以預料的變化。當然,挑戰性與安全性的統一,永遠是戶外運動場設計與活動指導的根本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