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所的各項活動都以兒童安全為前提,建立健全各項安全制度,落實預防兒童傷害的各項措施。幼兒園的房屋、場地、家具、玩教具、生活設施等都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園所建立重大自然災害、食物中毒、踩踏、火災、暴力等突發時間的應急預案,如果發生重大傷害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園所加強對工作人員、兒童及監護人的安全教育和突發時間應急處理能力的培訓,定期進行安全演練,普及安全知識,提高自我保護和自救能力。保教人員定期接受預防兒童傷害相關知識和急救技能的培訓,做好兒童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隱患,預防跌落、中毒、燒燙傷、等傷害的發生。
具體措施如下:
一、活動場所的安全
1、清除園內房屋場所的不安全因素。
2、大型玩具定期檢修,發現隱患停止使用,并做好標志和記錄。
3、室內應用安全措施,暖氣管道加罩,防止發生燙碰傷。夏季驅蚊有安全措施。
4、后勤主任經常檢查電器、電線是否漏電,室內電器插座安裝在180cm以上,電線使用暗線,以免兒童接觸。室內配備溫、濕度計,溫濕度計質量能真正反映室內溫、濕度情況,并能根據所提供的溫、濕度采取相應的措施。
5、定期對各類兒童活動場所兒童使用物品進行安全檢查。紫外線燈有標記,并有專人負責,使用后要有記錄。
6、任何車輛特別是機動車不得擅自駛入或停留在園內兒童活動場所。
7、禁止兒童進伙房、工具房、變電室。防止燙傷、燒傷、砸傷和電擊傷等意外事故的發生。
8、注意房屋、場地、家具、玩具、用具使用的安全,避免傷害事故的發生。
9、園內保證每天24小時有人值班。
二、生活用品及玩具的安全
1、熱水器、熱湯鍋、電器、各類刀具放在兒童取不到的地方,以免發生燙傷、燒傷、觸電及割傷。
2、熱湯、熱粥等食物,溫度適宜再端入班級,放在安全的地方,不放在幼兒飯桌上或附近的地方,分發食物不越過幼兒頭頂傳遞,要從側面送到幼兒面前。
3、教師提出的水壺或保溫桶一定要加蓋,特別要注意周圍的孩子。
4、不給兒童玩體積小、銳利、帶有毒性物質的玩具及物品,以免誤吞造成傷害。
三、藥物的安全
1、班內不準存放劇毒藥品,藥品及消毒液必須妥善保管,放在兒童觸摸不到的地方。
2、外用內服藥(包括兒童帶藥)有明顯標記分開放。
3、幼兒自帶藥由家長在包裝袋上寫明幼兒姓名、藥量、服法、服藥時間等,接收的藥品必須完好無損。喂藥人員做好《交接班記錄》的登記。藥條、藥品空包裝袋保留三天。
4、服藥前負責老師應仔細核對,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四、食物的安全
1、食物與藥物、消毒液分開。
2、進食豆類時,防止誤入氣管、鼻孔、耳內。食堂將豆類食物煮熟、煮爛才可分發到班級。
3、兒童在磨牙未完全萌出前,不給整粒的瓜子、花生、豆子及帶刺、帶骨、帶核的食物。
4、培養兒童良好的飲食習慣,進餐時保持安靜,細嚼慢咽,防止食物吸入。
5、加強食品衛生管理,防止發生食物中毒。腐敗變質及過期食品不給幼兒食用。烹調、儲藏、運輸過程中,嚴防污染、變質。
五、防兒童走失的安全
1、建立接送制度,接送兒童時老師與家長見面,家長持幼兒園的接送卡接送兒童,對于陌生家長接送兒童,教師跟兒童的父母取得聯系,證實無誤方可讓其接走。
2、教師帶幼兒戶外活動時,來回均要清點人數。注意組織幼兒活動,幼兒不能離開教師的視線范圍,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六、預防外傷的安全
1、晨檢時保健醫及教師要仔細檢查每名幼兒,是否攜帶不安全物品進園(不安全物品如:豆子、釘子、夾子、小刀、扣子等等諸如此類)。發現問題迅速處理。
2、教育兒童不以小刀、玻璃片等鋒利的危險品做玩具。
3、教育兒童不打鬧,更不能拿著玩具或樹枝等投擲、掄打,學會保護自己,同時也不傷害別人。
4、教育兒童不能背著手、插兜走路,以免失去平衡,摔傷面部。
5、體育鍛煉或戶外活動時,不要穿硬皮鞋,最好穿運動鞋。
6、對兒童不要拖、拉、抻、拽,防止發生關節脫臼。
7、教育兒童不要爬窗臺、樓道護欄,以免發生摔傷。
8、教育兒童不要把紙團、扣子、植物的種子等塞到鼻子、耳朵里,也不要把扣子、硬幣、別針、曲別針放到嘴里。
9、當發生兒童傷害時,要進行登記分析,并填寫登記冊(九)。
七、安全教育
1、有計劃的對兒童進行安全教育,并提高3歲以上兒童的自我保護能力。
2、每學期進行1-2次的全園性防火安全演戲,在最短時間內全園所有人員逃離“火場”,到指定的場地集合,同時清點、匯報各組的人數。
3、定期請消防隊員到幼兒園內對教師、幼兒進行消防知識的講座,并組織幼兒到消防隊進行參觀。
4、組織培訓保教人員進行《常見傷害的初步處理》,對軟組織損傷、鼻出血、異物、燒燙傷、昆蟲咬傷、電擊傷等傷害有初步的了解及掌握簡單的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