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各種傳染病疫情在幼兒園流行和蔓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一、處理原則
遵循“依靠科學、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斷處置”的知道你思想,堅持“政府領導,部門配合,屬地化管理,嚴格控制傳染病,切斷傳播途徑,減少發病人數,防治疫情擴散,積極救治病人”的原則,實行分級相應,快速處理的工作機制。
二、疫情報告
1、疫情責任報告人
幼兒園的保健醫,園長為疫情的責任報告人;園內的其他人員為疫情的義務報告人。幼兒園一旦發生傳染病疑似疫情和傳染病疫情時,責任報告人立即報告所在地醫院、疾控中心和教育局。
2、學生發生散發的乙類(除新冠病毒、脊髓灰質炎、麻疹、肺炭疽、艾滋病、流腦、乙腦)、丙類傳染病病例及疑似病例時,向責任醫院報告,責任醫院核實診斷后向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
3、幼兒園短期內發生
1例麻疹、流腦、乙腦或一個班內發生
2例以上的乙類(除新冠病毒、脊髓灰質炎、麻疹、肺炭疽、艾滋病、流腦、乙腦)、丙類傳染病病例、疑似病例以及多例相
同癥狀的病例時,立即報告責任醫院、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責任醫院立即進行現場調查處理,并將調查情況報告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按照有關法律和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調查處理上報。
4、幼兒園發現
1例甲類傳染病或乙類中的新冠病毒、脊髓灰質炎、肺炭疽、白喉病例、疑似病例以及發生爆發性疫情時,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報告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按照有關法律和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調查處理上報。
三、“疫情分級響應”部分
1、一級響應:一個班級中發生散發的乙類(除新冠病毒、脊髓灰質炎、麻疹、肺炭疽、艾滋病、流腦、乙腦)、丙類傳染病病例及疑似病例時,由幼兒園采取隔離傳染源、消毒殺蟲、預防服藥、健康教育等相應措施,責任醫院赴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并協助落實防治措施。
2、二級響應:幼兒園短期內發生
1例麻疹、流腦、乙腦或一個班內發生2例以上的乙類(除
新冠病毒、脊髓灰質炎、麻疹、肺炭疽、艾滋病、流腦、乙腦)
、丙類傳染病病例、疑似病例以及多例相同癥狀的病例時,幼兒園、
幼兒園應立即報告責任醫院、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責任醫院立即進行現場調查處理,指導幼兒園開展撲疫工作;幼兒園組織實施各項控制措施;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及“實施辦法”和省市有關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調查處理上報。
3、三 級 響 應:幼 兒 園 發 現 1例甲類傳染病或乙類中的新冠病毒、脊 髓灰質炎、肺炭疽、白喉或發生多例乙類傳染病以及丙類傳染病爆發流行時,幼兒園應立即報告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核實診斷,提出疫情控制建議,并立即上報區衛生局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區衛生執法所負責檢查、督促幼兒園的傳染病防治工作和疫情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責任醫院要在最短時間內到達現場,在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指導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進行檢診,協助幼兒園開展應急接種、預防服藥等工作,并將工作情況上報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區教育局和衛生局要立即到達現場,了解疫情概況,研究安排撲疫工作。
四、“部門職責”部分
1、教育行政部門應建立由一把手負總責的衛生防病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安排、檢查、落實幼兒園的衛生防病工作。
2、幼兒園應建立由一把手負總責的衛生防病領導小組,建立健全晨檢制度、因病缺課追蹤調查登記制度、疫情報告制度、
自查制度、消毒隔離制度等傳染病相關制度,制定幼兒園衛生防病應急預案,一旦發生疫情,立即啟動預案,按規定報告疫情并做好以下工作:
1、及時隔離治療病人,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現場,防治污染擴大。
2、幼兒園的保健醫生或保健教師詢問病史,做好記錄(包括癥狀、體征、發病時間、治療經過、家庭詳細地址、聯系電話、目前去向等),必要時可要求提供病歷、病情證明等。
3、幼兒園相關職能部門應區教育局的領導和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指導下,組織實施撲疫工作,穩定學生、家長情緒,維護正常教學秩序。
4、幼兒園應在區衛生執法監督所的監督和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指導下,實施隔離、消毒、預防接種等控制措施,有關責任醫院協助做好相關技術工作。
3、疫情期間,幼兒園實行“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加強晨檢,落實疾控中心提出的各項防病措施,嚴格控制進出幼兒園的人員。
4、幼兒園不得擅自向社會公布疫情。
5、幼兒園應按照市、區疾病預防控制部門的要求落實其他預防控制措施
五、保障工作
1、組織機構:各級衛生、教育行政部門和幼兒園都應成立衛生防病的應急領導機構,落實人員,明確工作職責。
2、經費和物質保障:教育行政部門應責成幼兒園落實衛生防病的專項經費并配置撲疫所需的器材和藥品。
3、幼兒園疫情監測網絡:幼兒園要建立健全疫情監測網絡,應將幼兒園校醫、班主任、輔導員及學生寢室的室長等納入監測網絡。
4、培訓:教育行政部門應積極組織開展常年衛生防病知識和應急技術的培訓,衛生行政部門應積極配合,區預防控制機構負責技術指導。
5、衛生防護:參與疫情現場調查處置的負責人員,均應配備必要的衛生防護措施,做好個人衛生防護工作,避免傳染病的擴散。
6、總結:疫情控制后,幼兒園應及時寫出書面總結,發現薄弱環節,提出整改辦法,總結報所在地疾控中心、衛生執法監督所和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衛生執法監督所要督促幼兒園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