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作為教育行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承擔著我國學前教育的重大責任。
近年來,幼兒園各類型突發事件不斷,社會媒體對于幼兒園的事件報道頻繁,幼兒園法律安全事故一直處于教育界風口浪尖,備受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給投資人和園長造成極大困擾,如解決安全事件策略不當,可能造成巨額賠償、媒體曝光、家長退費轉園、法律糾紛等不可控局面。
幼兒園被稱為“高危行業”,作為幼兒園園長、投資人必須思考以下問題:
怎樣做好安全事件的規避、控制及解決工作?如何應對家長及媒體提出的“刁難”問題?如何合法破解幼兒園用工難題?如何用證據維護幼兒園的合法權益?幼兒園如何避免幼兒園法律安全事故的發生?……
如果以上這些問題您的幼兒園已經做好了預案,恭喜您,您的幼兒園做的很成功,這篇文章讀到這里就可以不用讀了。
如果以上的問題還有些需要解決的建議您抽出2分鐘讀完這篇文章。
【相關案例分析】
一、 5名幼兒園老師涉嫌虐待被拘,幼兒園負責人下跪道歉!
最近兩天,網絡流傳的幾段視頻中記錄:在一家幼兒園就讀的孩子向家長控訴班里的老師, 疑似在用火烤針后,又將針蘸上辣椒水扎自己,并表示被老師虐待的不止一人!家長在孩子身體不同部位上找到了針孔大小的傷口后,隨即向警方報案,并做筆錄。
5 月 11 日,河南商丘警方發布消息稱:今日下午,涉案的5名幼兒教師因涉嫌虐待被依法刑事拘留,底某甲因達不到刑事責任年齡,被行政處罰。該幼兒園負責人底某乙及日常管理人員張某乙、丁某某被控制。
幼兒園負責人下跪道歉。
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公安機關表示,對于涉嫌侵害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行為,將一查到底,堅決依法嚴厲打擊。
律師風險提示:
1、幼兒園應依法辦學,保證其聘用的教職工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嚴禁違規聘用教職工;
2、幼兒園要加強教職工的師風師德教育,禁止各種體罰或變相體罰行為;
3、教職工實施虐待行為的,將會被依法治安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二、家長因質疑演出服被移出群聊,涉事幼兒園被全縣通報
5月9日,甘肅省平涼市某第一幼兒園有家長反映,其對兒童演出服樣圖上的英文單詞提出質疑后,被老師要求換班并被移出班級群聊。
5月10日,某幼兒園園長楊某某說,與家長發生爭執的教師為臨時聘用人員,做法不當,已對其停職調查。幼兒園已聯系商家,將演出服胸前英文單詞改為“beauty (美麗)”。
5月11日,某縣教育部門通報稱, 根據調查結果,決定對某幼兒園園長曹某、副園長楊某給予誡勉談話,對教師王某、高某責令檢查。同時,責令某幼兒園更換演出服,并在全縣教育系統通報,開展師德師風專題教育。
律師風險提示:
1、幼兒園在訂作園服時,應對衣物式樣、圖案、質量等進行監督,避免為追求時尚而將一些令人尷尬的圖案、單詞或句子印在園服上,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2、幼兒園應重視教師的師德修養,不斷改進自身的教育方法;
3、加強家園溝通,讓家長了解孩子在園情況與幼兒園教育教學情況,加強幼兒生活、學習用品的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改正。
三、山東一幼兒園突然要關門?!目前有近300名孩子!
這兩天,陽光幼兒園的家長突然接到一個消息:幼兒園因場地原因要關門,家長需另行擇園。這讓近300名孩子的家長為了難!
5月10日上午,一名孩子家長反映:“辦園的房子是幼兒園租的,聽說開發商讓幼兒園搬走,期限是5月15日。” 另一名家長表示,孩子馬上就要上小學了,現在換園肯定不利于孩子的成長……
記者從房產公司了解到,幼兒園所租房產此前已賣出,且開發商早就通知過園方,需騰退場地恢復原貌以便公司將房產交付購房者進行辦證,并非近日才突然通知。另外,幼兒園能否繼續在此開辦,需在購房者辦證以后,園方需與購房者再行商議; 園方表示,幼兒園所用房產涉及5個房東,包括房產公司與4名購房者,與房產公司的合同已于今年4月30日到期,與其他房東的尚未到期。就續租一事,園方多次與房產公司溝通但并未談攏。
目前,幼兒園在冊的共293名幼兒,來自附近十余個小區。
律師風險提示:
根據我國相關民事法律規定的“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出租人出賣出租物的,不影響承租人的承租權,因此如無其他特別約定,即使房產公司出賣了幼兒園房產,也不能影響幼兒園繼續辦學,不能以房產出賣為由要求幼兒園騰退房屋。
四、馬鞍山一幼兒園多名兒童多部位遭老師針戳,校方:調查顯示無此事
5月10日,有消息稱,安徽省馬鞍山市某幼兒園小班三班的4位老師存在虐童行為,包括用針戳孩子身體的各個部位、用剪刀剪孩子的手指頭、給孩子吃不明藥丸。消息還稱,受害兒童家長報警后,其中一名涉事老師仍在幼兒園正常上課。
多位家長告訴每日人物,他們至今沒有收到相關部門的回復。5月10日下午,園方工作人員稱,9日晚上已收到警方調查結果,老師并未做過針戳學生一事,家長說法不實。
記者曾多次聯系馬鞍山市相關宣傳部門,截至發稿前未有回復。
律師風險提示:
1、幼兒園應依法辦學,嚴禁各種體罰或變相體罰;
2、幼兒園應盡量完善監控設備,在與家長發生爭議時,能夠還原真相;
3、幼兒園要加強在園教師及其他工作人員的師風師德教育,教職員對在校兒童實施傷害,情節嚴重的,將會被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大連某幼兒園一幼兒死亡,家長已同意尸檢
5月10日晚,大連某某新區宣傳部發布消息稱,5月9日13時42分,警方接到報警,某幼兒園一幼兒午睡時突然抽搐,幼兒園緊急送醫后死亡。
目前,相關部門正開展調查,死亡原因有待進一步確認。5月11日上午,有關部門將啟動尸檢程序。待尸檢結果出來后,將第一時間公布。
律師風險提示:
1、幼兒園幼兒園作為教育機構,向社會公開招收幼兒,應具備與其機構相適應的保育人員、教育人員及醫護人員,以履行對幼兒的教育、管理以及防范危險的職責,并且應在幼兒出現危險時及時與家長溝通并妥善處理。
2、幼兒園應盡量完善監控設備,在與家長發生爭議時,能夠還原真相;
3、發生傷害事故時,幼兒園應提供證據證明自己已經盡到了教育、管理、保護的職責,否則,可能要由園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孩子在幼兒園摔成十級傷殘,幼兒園應該負全責嗎?
四川綿陽某縣一名6歲的孩子小周,在幼兒園課間活動時不慎摔傷。通過鑒定,孩子被評定為十級傷殘,家長將幼兒園、保險公司等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令支付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賠償款合計6.6萬余元。
幼兒園認為,小周在幼兒園課間休息自由活動玩耍時不小心摔倒受傷,實是意外事故,且事情發生后老師及時送至臨近醫院救治,并及時通知了其親屬,認為其監護人也應承擔相應責任;某中心小學證實,幼兒園因學生少,2016年9月9日與自己學校一起參加了保險公司的校方責任險,小周屬于參保人員之一。
幼兒園認為應承擔的責任應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進行賠付,在保險責任限額不足賠償的情況下,幼兒園愿承擔與過錯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且對周先生主張的部分費用項目和標準持有異議。
近日,某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幼兒園對孩子遭受的人身損害存在過錯,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不過因為學校已經參保,由保險公司付原告賠償款4.7萬余元,被告幼兒園給付原告賠償款0.3萬元。
律師風險提示:
1、幼兒園在孩子們課間休息時,教職工應注意維持安全秩序,避免孩子打鬧,攀爬、摔倒受傷等;
2、幼兒園與家長都應加強對孩子的安全教育,增強他們的安全意識;
3、發生傷害事故時,幼兒園應提供證據證明自己已經盡到了教育、管理、保護職責,否則,可能會由園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幼兒園教育工作者,每天幼兒園的工作從早忙到晚,幼兒教師們勤勤懇懇工作,即使是這樣,全國各地的幼兒園會經常發生安全事故,法律糾紛層出不窮,經常被各大媒體曝光。幼兒園行業負面新聞比較多,專家分析導致這種情況發生的直接原因——幼兒園從業人員缺乏法律知識,維權意識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