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減少經營中的合同風險:幼兒園在經營中需要經常簽訂食品采購、器械采購、房屋租賃等合同。對這些合同進行簽訂前的審查、風險評估并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防止和避免經營中的各種法律風險,才能保證幼兒園正常經營和發展。
2、完善的規章制度: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是幼兒園正常經營的制度保障。如果“幼兒被遺忘在校車里悶死”事件中幼兒園有完善的幼兒交接制度,老師發現異常的匯報,以及追蹤回訪制度等,可以避免這類事件的發生。
3、專職或兼職的負責人:專職或兼職的負責法律風險防范的人員承擔著落實規章制度中有關法律風險防范的規定,及時發現并處理幼兒園經營中的安全隱患和事后總結,完善相應的規章制度的職責。
4、及時處理的機制:及時處理機制主要包括發現法律風險并及時處理和法律風險發生后的及時處理兩方面。發現法律風險并及時處理屬于事前防范,法律風險發生后的及時處理是為了法律風險的擴大。
5、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學習一些幼兒園安全法律知識,不僅可以有效規避安全事故的發生、防患于未然。即便事件發生了,也能根據法律進行妥善的處理。
6、購買校方責任險:校方責任險,是一種保險的名稱,是由學校作為投保人,因校方過失導致學生傷亡的事故及財產損失,由保險公司來賠償,學校也是受益方,是一種責任保險。開展校方責任保險,對于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學生事故,保障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