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3-11-22 來源:紅纓教育 作者:客服中心 點擊:次
情景再現
2005年4月,樂某在未獲得《辦學許可證》的情況下,租賃場地開辦樂樂幼兒園,并設有小班、中班、大班、學前班、一年級、二年級,共招收幼兒212名,成為該鎮規模最大的一所私立幼兒園。然而,樂樂幼兒園的園舍環境長期存在臟、亂、差等問題,教室和寢室緊鄰豬圈和雞舍,為該園提供早、中兩餐飯的廚房距離簡易廁所不足10米,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2008年10月16日,樂樂幼兒園發生群體性傳染病,84名在該園入學的幼兒相繼感染細菌性痢疾,引起強烈社會反響。
(摘編自2009年2月27日《楚天金報》)
問題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將傳染病分為甲類、乙類、丙類三類。其中,甲類包括鼠疫、霍亂;乙類包括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質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熱、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腦炎等二十幾種;丙類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風疹、急性出血性結膜炎(紅眼病)、麻風病、手足口病等十幾種。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雖然屬于乙類傳染病,但按甲類傳染病管理。
嬰幼兒是多種傳染病的易感染人群,而幼兒園又是一個人員流動頻繁的公共場所,因而很容易成為傳染病的集散地。傳染病一旦在幼兒園暴發和流行,有可能迅速波及社會,造成嚴重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害極大。幼兒園常見的傳染病主要有兩類:一類是呼吸道傳染病,包括流感(含甲型H1N1流感)、腮腺炎、水痘、麻疹、風疹、肺結核等,多發于冬、春季節;另一類是腸道傳染病,包括痢疾、傷寒和副傷寒、甲肝、手足口病等,多發于夏、秋季節。做好幼兒園的傳染病預防和控制工作,對于維護幼兒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幼兒園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都有重大意義。
法律建議
*幼兒園要把傳染病防治納入校園安全管理工作之中,成立傳染病防控領導小組,由園長擔任總負責人,并指派專人(如校醫、保健員)負責幼兒園傳染病防控工作的具體開展。
*積極開展愛國衛生運動。一方面,幼兒園要定期對園內環境、設施、設備進行消毒,特別是要對樓梯扶手、桌椅、玩具、餐具等幼兒經常接觸的東西按時消毒,并建立校園食品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管理制度,保持園所環境的衛生、整潔,清除傳染病發生和流行的條件。另一方面,教師要注意培養幼兒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讓幼兒做到勤洗手、勤理發、勤剪指甲、勤換衣被、不隨地吐痰、多吃清淡食物等。
*落實晨檢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教師每天要統計幼兒的缺勤情況,了解缺勤的原因,發現幼兒請病假的,要追查病因,并做好登記和上報工作。在傳染病高發季節,幼兒園要強化晨檢制度,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要立即向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部門報告,組織幼兒及時就醫,并采取隔離和消毒措施,防止疫情擴散。
*開展預防接種工作。疫苗接種是控制傳染病暴發的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幼兒園要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的規定,協助防疫部門做好幼兒的預防接種工作,嚴格查驗兒童計劃免疫接種證,對無證或未完成國家規定疫苗接種的幼兒,要督促其到接種單位補證或完成接種。
*加強健康檢查。幼兒入園前必須在指定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全面的健康檢查,檢查合格者方可入園。患有傳染性疾病或者有急性傳染病接觸史者應暫緩入園。離園三個月以上的幼兒,需重新體檢,結果合格方可回園。幼兒園教職工上崗前必須取得《健康合格證》,且每年應當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在崗人員患有傳染性疾病的,應當立即離崗治療,治愈后方可上崗工作。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幼兒園工作。
*經常性地對幼兒及其家長開展傳染病防治的宣傳教育工作。幼兒園要利用活動課、講座、板報、廣播、告家長書、健康教育課等多種渠道,向幼兒及其家長宣傳常見傳染病的危害及防治知識,提高幼兒的衛生防病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控制傳染源。一旦發現師生中出現傳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幼兒園要立即將患者隔離,按各種傳染病的隔離期限責成患者住院或居家進行隔離治療,同時在第一時間上報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部門,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幼兒園還應對患者接觸過的人員(包括幼兒、老師)進行隨訪,并配合當地政府或衛生行政部門采取必要的隔離觀察措施。幼兒患傳染病病愈后,須持醫院出具的無傳染性的證明及有關化驗單,經幼兒園確認后方可回園。
*切斷傳播途徑。疫情發生后,幼兒園要組織專人對園所環境、相關設施及空氣進行消毒,并做好活動室、宿舍、實驗室、圖書館、食堂、廁所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開窗通風工作,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此外,還應暫停組織室內場所的大型集體活動(主要針對呼吸道傳染病),控制或切斷可疑水源(主要針對腸道傳染病)。
*保護易感人群。當有疫情發生時,易感人群、密切接觸者可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進行服藥或接種疫苗,以提高人群的免疫水平。同時,幼兒園應督促幼兒加強體育鍛煉,保證充足的睡眠,以增強自身的抵抗力。
練習與思考
【案例】 “××幼兒園發現傳染病,萬柏林疾控中心通知該校5月24日停課,但這家幼兒園卻并不理會繼續上課。”家住彭村的白女士向本報反映,由于學校沒有按規定停課,致使她的孫女被傳染,現在孩子不但被確診傳染病,而且還被診斷出腦炎。5月25日下午4時許,白女士接到幼兒園老師的電話,稱自己在該幼兒園小三班上課的孫女病了,讓她趕緊到幼兒園。白女士接完電話后,趕緊往幼兒園跑,一路上忐忑不安。趕到幼兒園后,發現小孫女臉色慘白、四肢發抖,嘴角、手臂、腿部均出現了紅色斑點。幼兒園的工作人員告訴白女士,上午孩子還沒事,午覺后就出現嘔吐和發抖等癥狀。見此情形,白女士一刻也不敢耽擱,立即將孩子送到省兒童醫院。經過醫生診斷,孩子得了傳染病,3天后又被診斷出腦炎。“據我了解,早在5月24日,萬柏林疾控中心已經通知××幼兒園停課,但幼兒園卻不理會。”看著三歲大的孫女飽受疾病折磨,白女士心如刀絞,如果幼兒園早點停課,她孫女也許就不會被傳染上。
6月14日上午10時許,記者首先來到萬柏林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現在這個季節正是各種傳染病的高發期,5月初我們從疾病防控網上看到,××幼兒園發現兩個傳染病病例,我們便于5月24日以書面形式建議××幼兒園發現病例的小三班停課。”疾控中心的劉副主任說,最早的一個病例是在5月12日發現的,5月25日發現了兩例。該幼兒園總共發現4個病例,其中有3例發生在小三班。記者看到,這份建議書總共有8條,其中不但建議避免聚集性群體活動,而且建議對教學設施進行消毒。在這8條中,最重要的是建議發現病情的小三班停課10天。對于該幼兒園并沒按照建議停課的情況,劉副主任表示,疾控中心不是行政部門,沒有執法權,只能提出建議。事情發生后,他們已經通知了萬柏林區教育局。萬柏林區教育局幼教科的工作人員說,他們已經接到反映,并通知了萬柏林區疾控中心。當記者問到該幼兒園沒有按照疾控中心的建議停課,教育局會不會對其進行處罰時,工作人員回答說,他們只能督促幼兒園執行建議,但沒有執法權,也不能強制要求對方執行。
(摘編自2011年6月15日“太原新聞網”)
思考:幼兒園的做法是否有不妥當之處?
(摘自《幼兒園安全策略5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