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幼兒復學后的上下學安全,特制定護學崗制度:
1.護學崗應當在入、離園前10分鐘到崗到位,清理校園周邊治安環境,疏導和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幼兒出入學校的安全。非制式著裝人員在護學執勤時應佩載"護學崗執勤”袖標或袖籠。
2.護學崗當中的保安人員要加強上放學高峰時段門衛值守,為防止病毒傳播,嚴格執行學校“外來人員一律不準入校”的規定。
3.護學崗期間,要保證幼兒等待區、正對大門的路段內沒有成人、車輛等影響幼兒安全通行的因素。尤其要注意校車出入校門時,引導幼兒不與其"搶”道,要在等待區等候。同時,耐心引導這部分幼兒有序出、入校園,人與人之間的距離保持在1米以上。
4.積極維護校園大門兩邊的交通秩序,如遇接送幼兒的家長擁堵在校門口,要及時引導:家長送孩子上學時送到距校門口5米處,請自覺抓緊時間離校;接孩子放學時,請不要聚集在校門口,要到學校附近的廣場上等候。(等候的同時,人與人之間要保持1米以上的距離,不可聚眾。)
5.護崗人員要對校園周邊治安復雜區域以及幼兒入、離園途經主要路段進行巡邏盤查,及時發現和化解安全隱患,消除影響幼兒安全的危險因素。
6.護崗時段設要注意與各方通力協作,保持手機暢通,以便能夠及時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