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標
保障幼兒在入園、離園時段的人身安全,維護幼兒園周邊交通與治安秩序,營造安全、有序、和諧的校園環境。
二、人員組成
1. 園方人員:包括值班領導、教師、保安。
2. 家長志愿者:各班家長輪流參與。
3. 社區協助人員(如有可能):社區民警或治安聯防隊員。
三、工作時間
幼兒入園、離園時段,通常為早上[入園開始時間]-[入園結束時間],下午[離園開始時間]-[離園結束時間]。
四、工作內容及安排
1. 交通疏導
• 在幼兒園門口及周邊主要交通路口安排人員,引導車輛有序停放與通行,避免交通擁堵。如指揮家長車輛在指定地點即停即走,提醒過往車輛減速慢行。
• 設立臨時停車標識和引導牌,保障道路暢通。
2. 安全護衛
• 園方保安在門口站崗,檢查入園人員與車輛,防止可疑人員和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 值班領導和教師在園門口附近巡查,關注周邊環境,及時發現并處理可能危害幼兒安全的情況。
• 家長志愿者協助維持秩序,關注幼兒出入情況,防止幼兒在人群中走失或發生碰撞。
3.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
• 若發生突發安全事件,如幼兒突發疾病、外來人員滋事等,護學崗人員要按照應急預案迅速行動。
• 確保能第一時間保護幼兒安全,及時通知幼兒園相關部門和人員,并配合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五、工作要求
1. 人員培訓
• 對參與護學崗的所有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包括安全知識、應急處理方法、交通疏導技巧等內容,確保工作有效開展。
• 定期進行安全演練,提高護學崗人員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2. 裝備配備
• 保安人員配備必要的安保器材,如警棍、盾牌等。
• 為護學崗人員提供統一的標識服裝或袖章,方便識別。
3. 溝通協作
• 加強與家長的溝通,告知家長護學崗的工作內容和要求,爭取家長的配合與支持。
• 與社區、交警等相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及時反饋和解決問題。
六、監督與評估
1. 值班領導負責對護學崗工作進行日常監督,確保人員按時到崗、認真履行職責。
2. 定期對護學崗工作進行總結評估,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作方案,不斷提高護學崗工作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