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評估與分度
(1)超重:體重/身長(身高)≥M+1SD,或體質指數/年齡(BMI/年齡)≥M+1SD。
(2)肥胖:體重/身長(身高)≥M+2SD,或BMI/年齡≥M+2SD。
2. 查找原因
(1)過度喂養和進食,膳食結構不合理。
(2)運動量不足及行為偏差。
(3)內分泌、遺傳代謝性疾病。
3.干預措施
(1)嬰兒期
1)孕期合理營養,保持孕期體重正常增長,避免新生兒出生時體重過重或低出生體重。
2)提倡6個月以內純母乳喂養,在及時、合理添加食物的基礎上繼續母乳喂養至2歲。
3)控制超重/肥胖嬰兒的體重增長速度,無需采取減重措施。
4)監測體重、身長的增長和發育狀況,強調合理膳食,避免過度喂養。
5)避免低出生體重兒過度追趕生長。
(2)幼兒期
1)每月測量一次體重,每3個月測量一次身長,監測體格生長情況,避免過度喂養和過度進食,適當控制體重增長速度,不能使用饑餓、藥物等影響兒童健康的減重措施。
2)采用行為療法改變不良的飲食行為,培養健康的飲食習慣。
3)養成良好的運動習慣和生活方式,多進行戶外活動,盡量不看電視或電子媒體。
(3)學齡前期
1)開展有關兒童超重/肥胖預防的健康教育活動,包括均衡膳食,避免過度進食,培養健康的飲食習慣和生活方式,盡量少看電視或電子媒體。
2)每季度進行一次體格發育評價,對超重/肥胖兒童進行飲食狀況和生活方式分析,糾正不良飲食和生活習慣。
4.醫學評價
(1)危險因素:對篩查為肥胖的兒童,在排除病理性肥胖之后,需進行危險因素評估。下列任何一項指標呈陽性者為高危肥胖兒童。
1)家族史:過度進食、肥胖、糖尿病、冠心病、高脂血癥、高血壓等。
2)飲食史:過度喂養或過度進食史。
3)出生史:低出生體重或巨大兒。
4)BMI快速增加:BMI在過去1年中增加≥2.0。
(2)合并癥:根據兒童肥胖嚴重程度、病史和體征,酌情選擇進行相關檢查,以確定是否存在高血壓、脂肪肝、高膽固醇血癥、胰島素抵抗、糖耐量異常等合并癥。
5. 管理
(1)對篩查出的所有肥胖兒童采用體重/身長(身高)曲線圖或BMI曲線圖進行生長監測。
(2)對有危險因素的肥胖兒童在常規健康檢查的基礎上,每月監測體重,酌情進行相關輔助檢查。
(3)根據肥胖兒童年齡段進行相應的干預。
(4)對懷疑有病理性因素、存在合并癥或經過干預肥胖程度持續增加的肥胖兒童,轉診至上級婦幼保健機構或專科門診進一步診治。
四、工作要求
(一)管理方法
1.登記管理
對低體重、生長遲緩、消瘦、肥胖、營養性缺鐵性貧血及維生素D缺乏性佝僂病兒童進行登記管理(表1),及時干預,記錄轉歸。
2.專案管理
對中重度營養不良兒童,中重度營養性缺鐵性貧血兒童,活動期佝僂病兒童應建專案(表2-4)進行管理。
3. 會診與轉診
應及時將疑難病例轉上級婦幼保健機構或專科門診進行會診,并進行追蹤隨訪,記錄轉歸。
(二)專案管理人員資質
專案管理人員需具有臨床執業醫師資質,并接受過營養基礎知識和營養性疾病培訓。
五、考核指標
(一)蛋白質-能量營養不良
兒童中重度營養不良專案管理率=(轄區內中重度營養不良兒童專案管理人數/轄區內中重度營養不良兒童人數)×100%
(二)營養性缺鐵性貧血
1.輕度貧血兒童登記管理率=(轄區內輕度貧血兒童登記管理人數/轄區內輕度貧血兒童人數)×100%
2.中重度貧血兒童專案管理率=(轄區內中重度貧血兒童專案管理人數/轄區內中重度貧血兒童人數)×100%
(三)維生素D缺乏性佝僂病
活動期佝僂病兒童專案管理率=(轄區內活動期佝僂病兒童專案管理人數/轄區內活動期佝僂病兒童人數)×100%
(四)肥胖
0~6歲肥胖兒童登記管理率=(轄區內0~6歲肥胖兒童登記管理人數/轄區內0~6歲肥胖兒童人數)×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