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幼兒園快遞物品收發管理,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秩序,杜絕安全隱患,防范新冠疫情,特制定快遞收發制度:
1.疫情期間,教師不得將個人物品在幼兒園收寄。本制度指幼兒園所有員工因工作需要,收寄文件資料、貨物等。
2.教職工上班期間不能發、收快遞,必須下班后到門衛領取。
3.門衛人員負責快遞簽收工作,確認簽收后,對收到的快遞進行登記并存放到指定地點。使用500mg/l得含氯消毒劑對快遞外包裝進行噴灑,及時通知收件人領取,對于未被領取的快遞,賦有保管義務。
4.收件人在取件時應檢查快遞的外包裝是否損壞,如有問題及時聯系門衛人員。收取快遞后及時做手部消毒。
5.違反以上規定者,按園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6.本規定未盡事宜,請參照幼兒園相關制度執行。
7.本規定自簽發之日起實施,由后勤部負責管控工作。
8.幼兒園快遞存放時,選擇置物架或者置物柜統一存放,擺放整齊,旁邊粘貼快遞管理制度并對應快遞收發登記表。
幼兒園門衛快遞物品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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